(一)本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平台所有已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服务商在使用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平台有权单方进行变更本协议内容、调整交易流程、变更交易规则等行为,变更后的协议和规则一经在站内信或公告公布后,立即在站内信或公告明确的特定时间自动生效。若服务商在前述变更站内信或公告后继续使用平台服务的,即表示已经阅读、理解并接受经修订的协议和规则。若服务商不同意相关变更,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平台服务。
二、定义及解释
入驻:指服务商注册完成,依据平台入驻流程和要求进行开通店铺的过程。
诚信保证金:指服务商根据本规则及其它协议缴存并同意冻结于其乡建网账户中,授权乡建网处置的、用于在不能按约提供服务时赔付给雇主或违背乡建网其他管理规定时用于扣除的资金。
技术服务费:指平台为服务商提供技术服务、技术支持等,乡建网按照交易金额一定费率向服务商收取的服务费用。
三、服务商入驻条件及证明文件
(一)服务商在平台入驻,须满足以下条件:
1、年满18岁并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并领取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其他经营许可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
2、有良好的信誉,能提供优质服务,有能力履行合同与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
3、同意本协议及平台相关规则。
(二)证明文件提交:
1、服务商须根据平台相关规则及要求向平台提交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行政许可等彩色复印件。
2、服务商保证向平台提供的上述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真实、合法、准确、有效,并保证上述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发生任何变更或更新时,及时在平台更新。其中营业执照信息、及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变更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在平台完成信息更新公示。
3、个人经营主体的服务商在平台开设的一家店铺或多家店铺年成交总额累计达到10万元的,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市场主体登记相关要求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4、服务商对其提交的证明文件或其他相应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因服务商提交虚假、过期文件或未及时更新证明文件或通知导致纠纷或被相关国家机关处罚的,由服务商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因此造成乡建网网(包括“乡建网”合作方、代理人或职员)损失的,服务商应予以赔偿。
四、服务商入驻流程
服务商应当完成以下流程,方可在平台正常经营店铺:
(一)服务商已同意并签署本协议。
(二)服务商已选择经营主体。
(三)服务商已完善个人或公司的信息和技能。
服务商完成以上全部事项,即入驻成功,可开始正常经营。
(一)诚信保证金
服务商在完善店铺信息和完成店铺实名认证后,可向平台缴纳诚信保证金,诚信保证金缴纳详见《乡建网平台诚信保证金规则》。
(二)技术服务费
1.雇佣&购买服务和招标交易模式下的订单成交时(含部分成交),乡建网及旗下所有平台按照订单成交金额的0%-30%向服务商收取技术服务费;
2.若之后发生交易纠纷或双方协商涉及到退款的反馈,技术服务费不予以退还。
六、双方权利及义务
(一)服务商在入驻成功后可免费享受平台基础功能及相关服务。
(二)服务商应按照平台规定缴纳各项费用。
(三)服务商同意并遵守乡建网制定的规则,乡建网有权对服务商进行相应处罚。
(四)服务商应妥善保管乡建网账号,如因服务商保管、设置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服务商自行承担责任。
(五)平台根据本协议向服务商提供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及相应技术支持服务,尽力维护平台的正常稳定运行,并努力改进技术,对平台功能及服务进行更新、升级,不断提升平台性能和交易效率。
(六)平台有权将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文书确定的服务商违法违规事件,或平台已确认的服务商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的事项,在平台上予以公示。